康达新材不超5.75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邮证券建功

imtoken钱包官网下载作者:2026-04-01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康达新材(002669.SZ)昨晚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康达新材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李小见、王楠担任本次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康达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其中,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唐山工控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唐山工控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唐山工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唐山工控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将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故本次股票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1,020,000股(含本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0,000股,唐山市国资委通过唐山工控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87,421,621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8.81%。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91,020,000股测算,且控股股东唐山工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不低于3%,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唐山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号《验资报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