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不超9.95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imtoken国际国内下载作者:2025-10-29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据上交所官网,宏和科技(603256.SH)定增获审核通过。

宏和科技9月27日发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99,460.64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263,918,25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远益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5,840.503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4.84%,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洋及其女儿Grace Tsu Han Wong。本次发行完成后,远益国际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文洋及其女儿Grace Tsu Han Wong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王文洋,中国台湾籍,拥有美国国籍,Grace Tsu Han Wong,中国台湾籍,拥有英国国籍。

宏和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静雯、刘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