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上市募5亿首日涨4倍 约2年前过会时被问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讯 今日,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明电子,股票代码:603376.SH)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股开盘报61.10元,截至收盘报64.45元,涨幅413.55%,成交额16.94亿元,振幅117.13%,换手率83.68%,总市值257.80亿元。
大明电子专注于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驾驶辅助系统、座舱中控系统、智能光电系统、门窗控制系统、座椅调节系统等。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明科技有限公司,大明科技直接持有本公司13,590.0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7.75%。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其中,周明明和吴贤微为夫妻关系,周远为二人之子。周招会为周明明之弟,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和周招会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合计直接持有大明电子37.75%的股份,三人通过大明科技间接控制大明电子37.75%的股份;此外,周明明通过恒鑫明间接控制大明电子3.00%股份;一致行动人周招会直接持有大明电子5.00%股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大明电子83.50%股份。
大明电子于2024年2月2日首发过会,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股权较为集中是否导致不当控制风险。(2)结合发行人和相关人员前期违法违规事项和整改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保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内控机制,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掌握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周招会2019年11月增资、2021年12月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依法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是否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申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联方股东背景、关联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未来安排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举措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对周招会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说明是否存在涉税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大明电子本次发行数量4,000.1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公司本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吴博、王佳颖。
大明电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0,20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20万元,比原计划多2,375.61万元。大明电子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006.59万元,用于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7,819.0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4,869.12万元。
2022年至2024年,大明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1,345.67万元、214,735.08万元、272,699.05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066.02万元、20,546.85万元、28,209.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285.58万元、19,581.56万元、27,928.23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25,465.82万元、165,633.65万元、205,053.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35.40万元、15,520.82万元、14,660.07万元。
大明电子2023年3月3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分别为3,500万元、5,929.80万元、19,182.90万元和200.00万元,合计分红约2.88亿元。
2025年1-9月,大明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07,274.96万元,同比增长15.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83.90万元,同比增长0.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828.63万元,同比下降1.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32.56万元,同比增长1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