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被否,原投资人出局后反诉计划无效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卢岳)杉杉集团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中未能通过表决,仅获两组债权人支持。关键阻力或源于原投资人赛迈科中途提起诉讼,质疑其被排除在重整协议之外,要求确认草案无效。
此番波折令杉杉债务重组进程陡增变数,若法院支持赛迈科诉求,或将引发投资人重新遴选,公司控制权归属亦面临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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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表决未达共识 重整计划遇阻
11月4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根据公告,上述草案最终未获通过的原因是在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分组表决中,仅获得了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支持,而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未予批准。
重整计划的提出,本是杉杉集团化解危机的重要举措。
杉杉集团的危机可追溯至2023年2月,彼时其创始人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病离世,企业内部陷入控制权争夺,并伴随频繁的管理层更迭,经营稳定性受到冲击。
财报显示:2024年,杉杉股份出现上市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67亿元。同期末,公司总负债236.73亿元,有息负债占比67.29%,存在高达53.55亿元的短债缺口。
今年3月,杉杉集团及其子公司朋泽贸易因债务问题引发重大诉讼,继而被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此后其于10月21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根据此前披露的《重整投资协议》,新扬子商贸、新扬船、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的重整投资人,拟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权。重整成功后,新扬子商贸的实际控制人任元林将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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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投资人提起诉讼 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无效
此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或与赛迈科的突然“发难”密切相关。
公开资料显示:赛迈科成立于2007年,由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一家专注于特种石墨及碳基材料研发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业务与“杉杉系”的锂电池负极材料高度协同。
在10月21日债权人网络投票前夕,作为杉杉集团的原投资者之一,赛迈科突然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提交申请,要求延迟召开债权人会议,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草案无效。
据有关报道,赛迈科曾主动邀请新扬子商贸组成联合体,参与杉杉集团前两轮重整投资人遴选。获知中标后,赛迈科却未收到管理人及新扬子关于重组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协商沟通。
直至今年10月1日,通过杉杉股份发布的公告,赛迈科才得知协议已于9月29日签署完毕,且其重整投资者的资格被TCL产投替换,公司对重整协议的签署毫不知情,因而请求法院确认上述重整计划无效。
有分析认为,如果赛迈科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杉杉集团可能需重新启动投资人遴选,这将延误债务重组,并加剧杉杉股份的控制权不确定性。
杉杉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目前,市场正密切关注法院和管理人的后续行动,包括是否调整重整方案或引入新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