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光电终止科创板IPO 原拟募7.6亿元兴业证券保荐

imtoken安卓版下载作者:2025-11-06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5日依法受理了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海创光电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海创光电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光学元器件及激光模组,可以实现激光的发射、传输及接收等功能,满足下游不同类型激光应用系统客户的需要。公司已形成激光雷达业务、工业激光业务、光通讯业务、生物医疗及其他业务四大业务板块。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州融普,福州融普持有发行人1,680.37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7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凌吉武。2023年12月,凌吉武、张哨峰、林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发行前,凌吉武直接持有公司2.65%的股权。同时,凌吉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州融普66.67%的股权,通过福州融普控制公司25.79%的表决权。加上其一致行动人张哨峰、林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0.88%的股权,凌吉武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0.21%的表决权,是公司享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海创光电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283.2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95%。海创光电原拟募集资金76,000.00万元,用于海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海创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水平、陈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