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不超12.53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国金证券建功

imtoken最新版本下载作者:2026-04-01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舒泰神(300204.SZ)昨晚披露关于收到《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称,舒泰神于2026年03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舒泰神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舒泰神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5,3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143,331,766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熠昭科技,持有公司31.01%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志文、冯宇霞。周志文持有熠昭科技47.60%股权,冯宇霞持有熠昭科技37.40%股权,二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熠昭科技85.00%股权。周志文直接持有公司6.20%的股份,周志文出资设立的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聚力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96%的股份,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39.1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43,331,766股(含本数),以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熠昭科技、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则本次发行完成后,熠昭科技持有公司23.85%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志文直接持有公司4.77%的股份,周志文出资设立的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聚力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51%的股份,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30.1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舒泰神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俊、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