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亏4年股沃格光电终止不超15亿定增 中德证券保荐折戟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4日讯 沃格光电(603773.SH)昨晚披露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对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沃格光电表示,自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沃格光电2025年11月1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玻璃基MiniLED显示背光模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沃格光电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是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李详、姚星昊。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易伟华,易伟华直接持有公司64,1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9%;此外其通过持有沃德投资1.89%的合伙份额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沃德投资持有的公司4.34%的股份(9,741,498股),易伟华与沃德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易伟华合计控制公司32.92%股份(73,939,798股)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沃格光电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0,000.00万元到27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7,916.71万元到47,916.71万元,同比增长8.07%到21.58%。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0.00万元到-14,0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00.00万元到-16,000.00万元。
据沃格光电2024年年报,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2023年为-454.06万元,2022年为-3.2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7亿元,2023年为-4508.32万元,2022年为-3.12亿元。
沃格光电于2018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23648889股,发行价格33.37元/股,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思宇、孙兆院。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8916.34万元,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3817.00万元。沃格光电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7.38亿元,拟用于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沃格光电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5099.34万元(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4019.6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7号),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00,34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2元,共计募集资金17,0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770.00万元,已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和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合计158.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611.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