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果短剧回应“AI偷脸”:《桃花簪》全面下架,出品方停更15天
4月3日,红果短剧发布声明称,平台近日收到对短剧《桃花簪》的投诉,第一时间展开对出品方相关信息与材料的梳理审核。在72小时全面审核期,出品方未能向平台出具足够证实合规使用素材的证据。经细致比对核查,平台认定出品方违反相关内容合规使用规定,构成违规违约,即全面下架该剧,并暂停该出品方上传所有剧集15天。
3月31日,“AI短剧偷脸”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事件起始于一位ID为“白菜汉服妆造”(简称“白菜”)的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帖称,“红果短剧《桃花簪》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我之前拍过的照片进行AI处理,衣服、配饰、妆容等,与真人都一模一样。短剧把我塑造成一个贪财好色的人,真的很无语。”
左图为短剧《桃花簪》中“刘大”的形象,右图为白菜此前发布的汉服写真。
同一天,AI短剧《桃花簪》再度被指盗脸侵权,一模特“七海”发帖称该剧盗用面部形象且剧中角色带有侮辱丑化色彩。“七海”认为作为商业模特,个人脸部形象是其核心职业资产和商业价值的载体,该短剧在未获授权情况下擅自盗用创作对个人造成极大影响。
“七海”称,目前完成了所有侵权内容的证据保全,接下来会立刻咨询律师,并且联合其模特公司MCN机构,对《桃花簪》制作方、发行方及相关短剧平台追诉法律责任。她将全程公开后续进展,绝不妥协。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占领表示,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否主动使用博主照片,在侵权定性上差异不大,核心都在于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了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形象。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可识别性,而非技术手段。只要AI生成的角色,能让公众联想到特定的真实人物,就可能构成侵权。
赵占领同时表示,假如制作方直接复制博主照片进行AI处理,主观恶意明显,属于典型的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制作他人肖像,构成肖像侵权。
赵占领认为,即便制作方辩称是软件随机生成,但假如结果与博主形象高度一致,达到可识别的标准,法律上依然可能构成侵权。此时举证责任会发生转移,制作方需要证明其生成过程具有完全的随机性和独立性,没有利用博主的肖像特征,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侵权后果。
除“桃花簪事件”外,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曾在AI短剧中发现疑似“盗脸”现象,受害者既涉及抛头露面的明星,也涉及普通人。
有网友担忧,普通人没有专门的法务团队,当怀疑自己被盗脸、想要维权时,是否会面临更多困难?
赵占领认为,AI时代普通人面对“盗脸”等现象,维权确实比以往更加困难。
一是发现难与定性难,AI技术让侵权门槛变低,生成的内容可能是对海量数据的融合创作,普通人很难及时发现自己的脸被用于何处,且侵权方常以技术巧合为由抗辩,增加了可识别性的证明难度。二是维权成本高,普通人在面对隐蔽的制作方和复杂的平台责任时,取证、公证、诉讼等环节,都需要投入不菲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当怀疑自己被“盗脸”时,赵占领建议:首先,做好证据固定,第一时间对侵权内容进行录屏、截图,最好通过时间戳、区块链等方式保全证据。其次,向平台进行投诉,依据通知删除规则要求平台下架侵权内容,这往往是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方式。最后,如果情节严重,可提起法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综合红果短剧官方账号、荔枝新闻、中国新闻网等)
